四川地區鉆井政策以礦業權管理、用地審批、環保水保、水資源管理、安全監管為核心,覆蓋油氣、地熱(溫泉)等各類鉆井,需多部門協同審批,核心政策與辦理要點如下(截至 2025 年 12 月):
產業導向:川南頁巖氣、川東北油氣為重點勘探開發區域,列入省找礦突破戰略行動鼓勵類(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2024 年本》)。
臨時用地:鉆井井場、進場道路等臨時用地期限一般≤4 年,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需專項審批,嚴格落實表土剝離與復墾。
環保要求:鉆井液優先用水基 / 清水體系,油基鉆屑按危廢管理;配套應急池、燃燒池、巖屑堆放場,執行排污許可與環保驗收。
取水管理:年取水量≥1 萬 m3 需辦取水許可,安裝計量設施,按用途分類計量并報送統計報表。
礦業權管理:需先取得地熱探礦權,勘探后轉采礦權;嚴禁無證開采或超越礦權范圍鉆井。
地質與環保:需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,避開生態保護紅線;鉆井深度、井徑需與地熱資源規劃匹配,防止與淺層水串層污染。
取水與回灌:優先回灌尾水,回灌量不低于開采量的 80%;取水許可需論證水源可靠性,防止過度開采導致水位下降。
生態保護紅線:嚴禁在生態保護紅線、永久基本農田核心區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鉆井;確需在周邊施工的,需強化防滲與應急措施。
臨時用地管理:臨時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(構)筑物,不得轉讓 / 出租;占用林地需另行辦理林地使用許可,期限與臨時用地銜接。
環保與安全:
鉆井液、巖屑、廢水需達標排放或合規處置,油基鉆屑按危廢貯存并委托處置。
落實井控安全措施,配備防噴器、應急池等,防止井噴與地下水污染。
項目竣工需通過環保、水保、用地復墾等專項驗收,方可投產。
前期準備:礦權備案 / 取得→井位選址(避開紅線)→地質災害評估→水保方案編制。
許可辦理:環評報批→臨時用地審批→取水許可申請→安全備案。
施工與驗收:按許可內容施工→環保 “三同時” 落實→竣工環保 / 水保 / 用地復墾驗收→投產運營。
井位變更、工藝調整需重新報批環評,否則不得施工。
臨時用地超期需申請延期,復墾未達標將影響后續項目審批。
地熱鉆井若涉及地熱資源開發,需納入礦產資源管理,嚴禁以 “水文地質勘查” 名義規避礦權審批。